发布时间: 2023-08-17 15:55:33.0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近日,双鸭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双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苗晓文代表市政府介绍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的相关依据、主要内容、现实意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庆义通报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侯阳朝通报了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若干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若干意见》将11种行政争议情形纳入行政争议化解范围,确定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织机构,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措施、工作机制做出了明确要求。
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重要一环,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轻讼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双鸭山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法治双鸭山、平安双鸭山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若干意见》的出台,为司法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机遇,双鸭山市司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若干意见》职责分工,全力抓好落实,为群众和企业化解矛盾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办:双鸭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