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会议会前学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发布时间: 2023-11-28 15:27:35.0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近日,市司法局开展党委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慧峰主持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骆忠波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复议法》”),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林晓巍及局党委成员出席会议。

骆忠波分享了11月初在北京参加司法部举办为期6天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同堂培训的学习成果以及感悟,并从八个方面对新《行政复议法》主要内容做了详细的梳理与讲解。一是明确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二是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三是相对集中行政复议管辖权;四是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范围;五是申请行政复议更加高效便捷;六是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七是确立咨询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八是行政复议决定方式多元化。

新《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11日起施行,由总则、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责任和附则构成,共七章90条。新《行政复议法》注重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管辖和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决定程序及其监督体系,保障当事人各项权利,增加行政复议便民举措,强化应用和发布指导性案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体现出鲜明的新时代法治特色。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把行政复议挺在前面,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徐慧峰强调,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将增加,行政复议职能将拓宽,要更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强化对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新《行政复议法》,特别是要学习、掌握关于新旧《行政复议法》的不同之处,以及新《行政复议法》在受理范围、复议前置等各方面做的细化的法律规定。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准确依照新《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加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对新《行政复议法》的适用做到准确把握,仔细斟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主办:双鸭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