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司法局关于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7 16:32:24.0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双鸭山市司法局拟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双鸭山市司法局法律顾问,为市司法局提供法律咨询、应诉等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与竞聘。

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3.为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律师事务所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2.具备较强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能力;

3.声誉良好,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

4.具有精通民商事、行政领域法律业务的执业律师3人以上。

5.律师事务所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选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

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参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邮寄或直接报送至双鸭山市司法局。联系人:国林峰;联系电话:0469-4460452;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司法大厦;邮编:155100。

(二)评审遴选

选聘工作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我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聘律师事务所参加竞谈,对参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应聘律师事务所及拟选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团队成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职业操守、相关业绩以及法律顾问服务报价、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举措等因素,择优确定。


附件:报名材料

双鸭山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7日


主办:双鸭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