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司法局召开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3-22 15:42:04.0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按照《黑龙江省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全面开展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321日至22日,双鸭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组分别赴饶河县、四方台区组织召开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苗晓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双鸭山市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是贯彻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市2024年部署的重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本次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迅速着手制发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联合推进机制,细化试点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要求,试点所在县(区)司法局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对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加强协作配合力度,凝聚工作合力。各试点单位要把握重点环节,抓实工作举措,系统谋划,综合施策,聚焦《方案》试点任务,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机制,统筹配备有效力量,及时充实基层执法一线队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严格落实《双鸭山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单位执法场所建设工作指引》,抓实抓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场地、人员与综合执法办案相配套的目标,做到执法标识鲜明,队伍纪律严明,流程合法规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确保试点单位在硬件配备、软件优化上实现双提升。

会议强调,试点所在县(区)司法局要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切实增强人员、经费、制度、业务指导等保障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要建立试点任务问题清单,指导督促试点单位加快补齐短板弱项,逐项进行整改,有序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围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总结提升,深挖培育亮点,强化成果转化,及时做好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总结推广,打造具有双鸭山特色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品牌。

饶河县、四方台区编办、财政、营商、司法行政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试点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主办:双鸭山市司法局